學 友 權 益 ◎ 敬 請 詳 閱

【報名時間】新營中心:週一至週五上午九點至晚上九點,週六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,週日公休。

【報名及上課地點】台南市新營區民治路47號

【報名手續】(一)詳閱簡章內容→選定班別→填寫報名表→(出示終身學習卡或優待證件)→繳交學費及新生報名手續費100元(有學習卡舊生及報名單日系列者免繳100元報名手續費)→領取「繳費證明單」,學友報名後不得換人上課

(二)報名優惠方案請詳閱簡章封面。優惠辦法不適用於下列班別:各類證照班、精緻單日系列及其他簡章內註明「恕不折扣」班級。

(三)各班名額有限,依報名繳費順序額滿截止,敬請及早報名。

(四)課程開課後,自願報名插班上課者,學費恕不減免,且無法補課,敬請自行斟酌考量。

【轉班手續】截至第二次上課止,只限一次,第二次轉班酌收50元手續費,請持本期「繳費證明單」至櫃檯辦理逾期、未帶或遺失「繳費證明單」者恕不受理轉班。轉班之學費多退少補,一般課程恕無法轉精緻單日系列課程,已額滿班級恕不受理轉入。

【延期手續】截至開課前止,請持本期「繳費證明單」至櫃檯辦理,逾期、未帶或遺失「繳費證明單」者恕不受理延期。延期僅可延後至次一期,辦妥手續後請將「繳費證明單」妥為保管,並於次一期開始報名時持原「繳費證明單」至櫃檯辦理復課及換證手續,換班之差額多退少補。

【退費手續】請持本期「繳費證明單」至櫃檯辦理,逾期、未帶或遺失「繳費證明單」者恕不受理退費。

以下各項退費標準,均以各班開課日起算。

(一)報名人數不足無法開班經本會通知後,請於一週內辦理轉班或依「繳費證明單」面額全額退費。

(二)依據台南市政府教育局補習班管理規則規定,學友報名後因學友個人因素不克上課者,依下列標準退費:

1.開課日前辦理,退還學費之九成。

2.開課後,第二日上課前,退還學費之七成。

3.第二日上課後且未逾全期課程三分之一者,退還學費之五成。

4.課程已開課逾全期課程三分之一者,恕不退費。

(三)新生報名手續費100元恕不退還,終身學習卡由學員留存使用,之後憑卡報名即享有舊生優惠。

【上課時間】(一)各班第一次上課日期即為開課日期,請自行至各研習地點上課,恕不另行通知。(各班開課日期請參閱簡章所載之日期)

(二)各班均謝絕參觀、試聽、錄音及錄影並請勿攜帶兒童及寵物進入教室,以免影響上課秩序。

(三)各班教室於第一堂上課當天公佈,學友請至上課地點查詢。

【附 則】(一)遇颱風、地震等天災,依台南市政府公佈「不上班」為標準,補課時間請班代與本會及老師研商。

(二)若因本班因素或教師請假所缺課程,補課時間另行通知。若學友因個人因素請假或缺課,恕不補課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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